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公司
我公司代办上海、北京、天津、深圳,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。
股权投资基金公司设立条件:
1、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亿
2、发起人最少两人
3、单个合伙出资额不得低于500万
4、首期缴付不少于5000万元
基金管理公司
管理型基金企业设立条件
1.公司制管理型企业“深圳”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。合伙型企业“深圳”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。
2.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:深圳**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深圳**投资基金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。
3.注册资本(出资数额)不低于1000万元,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,设立时实收资本(实际缴付的出资额)不低于500万元;
4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。
5.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: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、咨询。(管理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,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:
1、发放贷款;
2、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;
3、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
4、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。)
5.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,但是所有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,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