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公司转让的流程及公司转让手续
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回答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,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股权,不购置的,视为同意转让。
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置权。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的,协商肯定各自的购置比例;协商不成的,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置权。
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则的,从其规则。
普通状况下,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:
一、首先需求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,与第三方(受让方)签署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商定股权转让价钱、交接、债权债务、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,转让方与受让方在《股权转让协议》上签字盖章。
二、需求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置权,出具放弃优先购置权的承诺或证明。
三、需求召开老股东会议,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,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,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依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则停止,参与会议的股东在《股东会决议》上签字盖章。
四、需求召开新股东会议,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,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,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则停止,参与会议的股东在《股东会决议》上签字盖章。讨论新的公司《章程》,经过后在新的公司《章程》上签字盖章。
五、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,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《股权转让协议》、《股东会决议》、新的《公司章程》等文件,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卦注销。
六、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普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《股权转让协议》中停止细致商定。